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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老師的路,調整前後怎麼走

2026 年 10 月 21 日,教育部長鄭英耀在師資培育之大學主管聯席會議上提出師資培育的調整方向。其中對師資生影響最直接的一項,是教師資格考試規劃改成一年考兩次。以下把一位師資生從進入師資培育到成為正式教師的路,畫成調整前與調整後兩條,看哪幾站變了、哪些人等得最久。

11 月 30 日教學演示才放榜,沒有及格的學分班學員,可能接不上隔年 2 月梯次的實習。偏遠地區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的學員中,符合資格的人考過教師資格考試後,可以靠教學演示及格免修半年實習;但演示期程沒有跟考試、實習日程對齊,115 年度國小師資的演示 8 月底才報名、只設臺南一個考區。演示由教育部督導師資培育大學聯合辦理,學員和學校自己調不動。把演示提前、和實習報名錯開,再讓更多師資培育大學承辦,沒及格的人還來得及改走 2 月實習,不必多等半年。

教育部規劃教師資格考試一年兩試,正是一起調整的時機。請教育部公告第二次考試日程時,一併排定教學演示的期程與場次。

一年考一次,是教育部自己訂的規則

現在的教師資格考試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 2 條規定「每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近年都在 6 月舉行。《師資培育法》第 10 條把考試時間交給教育部以辦法訂定,所以改成一年兩試,由教育部修這個辦法就能辦到。

教育部說明這次調整的理由有兩個:1 月底畢業的師資生要等到 6 月才能考;6 月沒考過的人要再等一年。改成一年兩試後,沒考過的人半年後就能再考。

第二次考試排在幾月、從哪一年開始辦,教育部還沒公告。本頁下方依現行規定推估月份,推估不等於公告。

整條路上,四站有調整、兩站沒動

下面畫的是一般自費師資生的路。公費生取得教師證書後依規定分發服務,不參加縣市教師甄選。另有兩種例外:教育部依政策需要專案招收特定條件大學畢業生的師資職前課程,修畢後經教學演示及格,可以免修教育實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七年內,在偏遠地區學校代理任教兩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兩年),經評定成績及格,可以抵免教育實習。

這次有提到調整 沒有提到

調整前(現行)
① 進入師資培育大學師資培育、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公費生等管道
② 修師資職前課程修畢後畢業,有人 6 月、有人 1 月底
③ 教師資格考試每年考一次,約在 6 月
④ 半年教育實習考試通過才能實習
⑤ 取得教師證書拿到證書後參加教師公開甄選
⑥ 縣市教師甄選各縣市自辦,多數在 5 月底初試
調整後(教育部規劃)
① 進入師資培育擴大學士後教育學分班、STEM 領域碩士公費專班、偏鄉學士後班;跨校聯盟、學分跨校修課
② 修師資職前課程116 到 118 年 AI 融入師資培育;公費生待遇提高到每年 20 萬元
③ 教師資格考試規劃一年考兩次,沒考過半年後可以再考
④ 半年教育實習先考試、後實習不變;實習獎助金提高
⑤ 取得教師證書新聞稿沒有提到調整
⑥ 縣市教師甄選新聞稿沒有提到調整

先考試、通過後才能修半年全時教育實習,依據《師資培育法》第 10 條;取得教師證書的四項條件見同法第 11 條;免修或抵免實習見同法第 8-1 條、第 22 條;公費生分發、其他人參加公開甄選見同法第 14 條、第 15 條。115 學年度有 16 個縣市的國小教師甄選初試排在 5 月 31 日(各縣市 115 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兩種人等得最久:1 月畢業的,和 6 月沒考過的

1 月底才畢業的師資生

調整前
1 月底畢業
▼
空等約 4 個月
▼
6 月考教師資格考試
▼
通過後進半年實習
調整後
1 月底畢業
▼
一年多一次考試;能不能接上新增的那一場,要看考試、放榜和補件日期
▼
趕得上補件期限就能考,趕不上仍等下一場(月份待公告)
▼
通過後進半年實習

6 月沒考過的人

調整前
6 月考試沒通過
▼
等一整年
▼
隔年 6 月再考
▼
下一次報考機會在一年後
調整後
6 月考試沒通過
▼
大約半年後可以再考
▼
第二次考試(推估年底到隔年年初,待公告)
▼
實習、取得證書、甄選能提前多久,要看日程怎麼排

這群人不算少。113 年度教師資格考試到考 9,621 人、通過 5,023 人,通過率 52.21%,將近一半到考的人得等下一次考試(教育部《113 學年度師資培育統計年報》)。

第二次考試會排在幾月?從現行規定推估

以下是依現行規定推估,不是教育部公告,正式日期以教育部公告的報名簡章為準。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 5 條,簡章至少在考試前兩個月公告。

線索一:教育部自己的說法。新聞稿寫「提供未於前一年 6 月通過考試者,可在半年後再次報考」。6 月加半年是 12 月,用「前一年 6 月」稱呼上一次考試,也暗示第二次考試可能跨到隔年。這只能支持「年底到隔年年初」這個範圍,月份還不能確定。

線索二:實習原則上有兩組起訖。〈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 5 條規定,半年教育實習以 8 月到隔年 1 月、或 2 月到 7 月為起訖,經教育部核准的不在此限。現在是 6 月考試、8 月進實習。如果第二次考試要讓考過的人接上 2 月那一梯,考試、放榜和學校審查都得在 2 月前完成;1 月考只是可能的排法之一,也可能排在前一年年底。

排得太早,1 月底才畢業的人可能來不及。以預定 1 月底取得學士學位的應屆師資生為例,要符合「暫准報名」資格、由師資培育大學造冊,而且最晚在放榜日前 10 天由學校上傳學位證書和修畢證明(同考試辦法第 7 條;其他身分依同條各款辦理)。如果 1 月就放榜,這類學生可能趕不上。所以教育部可能在兩種排法之間取捨:

推估排法考試時間好處卡點
甲:對齊 2 月實習(假設情境)年底到隔年 1 月考,2 月前放榜考過的人 2 月就能進實習,跟 6 月考、8 月實習一樣銜接1 月底畢業的人,證書可能來不及在放榜前 10 天補齊
乙:照顧 1 月畢業生(假設情境)約 2 月到 3 月1 月底畢業的人畢業後就能考考過也要等到 8 月才有下一梯實習,除非教育部核准彈性起訖(同實習辦法第 5 條但書)

公費生的「第二次機會」可以當參照,但不是一年考兩次。2026 年 7 月修正的〈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 7 條規定,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公費生,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以延後分發,最多一學年。在一年只考一次的制度下,這等於讓公費生多一次「隔年 6 月」的考試機會。一年兩試上路後,公費生沒考過,半年後就有下一次考試;延後分發一學年的上限會不會跟著調整,教育部還沒說明。

三種師資生並排看:學分班、一般生、公費生卡在哪裡

同樣要當正式老師,偏遠地區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以下稱學分班)學員、一般自費師資生、公費生走的路不一樣。下面的學分班學員,以符合國立臺南大學 115 年度國民小學師資教學演示報考資格的人為例: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8 條第 2、3 項(在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滿四學期、表現優良的未具教師資格代理教師),或《師資培育法》第 8 條之 1 第 3 項,修畢師資職前課程、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教學演示及格,可以免修半年全時教育實習。中等學校師資的教學演示另由國立中興大學辦理(115 年度 8 月 29 日現場實測)。用 115 年度實際公告的日程,把三條路從 2026 年 6 月的教師資格考試排到 2027 年。粉紅色是時程互相卡住的地方,虛線是依規定推演、沒有公告日期的站。

學分班學員(走國小教學演示)

  1. 2026/6/14教師資格考試
  2. 7/29放榜
  3. 8/1半年實習 8 月梯次開始。想保留代理工作、等演示結果再決定的人,就會放掉這一梯 ②
  4. 8/24–9/4教學演示報名(簡章 6/18 公告)
  5. 10/23公告實測名單
  6. 11/8現場實測,只設臺南考區 ③
  7. 11/30榜示。要改走隔年 2 月全時實習,得趕上原師資培育大學的申請與審查期限,時間很緊 ①
  8. 及格申請教師證書,可以參加 2027 年 5 月底前後的教師甄選
  9. 不及格又接不上 2 月梯次原則上等 2027 年 8 月實習、2028 年 1 月結束(除非核准調整起訖),錯過 2027 年的教師甄選

一般自費師資生

  1. 2026/6/14教師資格考試(6 月才畢業的人可以暫准報名)
  2. 7/29放榜
  3. 8/1–2027/1/31半年全時教育實習
  4. 2027/2 前後取得教師證書
  5. 2027/5 月底前後縣市教師甄選初試(115 學年度有 16 個縣市的國小初試排在 5/31)
  6. 若 6 月考試沒通過現行要等 2027 年 6 月 13 日再考(116 年度考試日期已公告)

公費生

  1. 2026/6/14教師資格考試
  2. 7/29放榜
  3. 8/1–2027/1/31半年全時教育實習
  4. 2027/2 前後取得教師證書
  5. 分發不參加縣市教師甄選,依規定分發到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服務(《師資培育法》第 14 條、第 15 條)
  6. 若 6 月考試沒通過經主管機關同意可延後分發,最多一學年,等 2027 年 6 月 13 日再考(〈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 7 條)

三個卡點,對應三個可以調整的方向:

  1. 教學演示太晚。11 月 30 日才放榜,沒及格的人要改走隔年 2 月全時實習,得在很短時間內趕上師資培育大學的申請與審查;趕不上,原則上要等 8 月。把教學演示的期程往前移,就有餘裕改走 2 月實習。
  2. 教學演示的結果晚於 8 月實習起始。教學演示 8 月底才報名、11 月底才放榜,8 月梯次實習 8 月 1 日就開始。想保留代理工作、等演示結果再決定的學員,等於先放掉 8 月這一梯。把演示的報名和放榜排在實習梯次之前、兩者時程錯開,學員就能先知道結果再選。
  3. 考區集中。國立臺南大學辦理的 115 年度國小師資教學演示,現場實測只設臺南考區。《師資培育法》第 8 條之 1 第 4 項規定由教育部督導師資培育之大學聯合辦理、每年至少一次、舉行兩個月前公告;「至少一次」不是上限,教育部可以在聯合辦理機制下增辦場次、增設考區,或調整承辦分工,讓更多師資培育大學承辦。

如果一年兩試上路:6 月沒考過的人會怎樣(依上一節甲、乙兩種假設情境推演)

身分甲:年底到隔年 1 月考乙:2 月到 3 月考
符合資格、繼續走國小教學演示的學分班學員假設演示沿用 115 年度月份,補考通過後還是要等 8 月底報名演示,取證時間跟 6 月再考差不多;若改走全時實習,可以跟一般生一樣提早取證,但得離開代理工作假設演示沿用 115 年度月份,取證時間跟 6 月再考差不多;若改走全時實習,原則上要等 8 月梯次(除非核准調整起訖),也不會比現行早
一般自費師資生考過後接 2 月實習、7 月結束,比現行早約半年拿到證書;但已錯過當年 5 月底的教師甄選,參加的甄選年份不變考過也要等 8 月梯次實習(除非核准調整起訖),拿證書和參加甄選的時間跟現行差不多
公費生考過後接 2 月實習,比現行早約半年拿到證書,延後分發的一學年可能用不滿要等 8 月梯次實習,時程跟現行差不多

這張表是推演,不是公告。從推演看,單改教師資格考試的次數,未必縮短教學演示這條路的等待;教學演示的期程和場次要跟著第二次考試一起排,才會真的縮短。

教學演示日程:國立臺南大學 115 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國民小學師資教學演示能力檢測」簡章(教育部備查文號臺教師(四)字第 1150058296 號,115 年 6 月 8 日)。中等學校師資教學演示:國立中興大學 115 年度公告。115 年度教師資格考試 6 月 14 日舉行、7 月 29 日放榜: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放榜新聞稿。116 年度教師資格考試 6 月 13 日舉行:教師資格考試網站試務行政組公告(2026-08-10)。取得證書、改走實習與甄選月份為依規定推演。

逐項對照:除了考試,還有管道和待遇

項目調整前調整後(教育部規劃)
教師資格考試每年一次,約 6 月一年兩次;6 月沒考過的人半年後可再考。月份與開辦年度待公告
培育管道大學師資培育、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公費生等持續擴大學士後教育學分班、STEM 領域碩士公費專班、偏鄉學士後班;推動跨校區域聯盟、學分跨校修課
培育人數依核定名額115 年專案職前增量
公費生待遇媒體 2026 年 7 月報導,2025 年 8 月起已調高到每年約 20 萬元新聞稿寫「由每年 12 萬元提高到 20 萬元」,沒說明是否另有加碼
教育實習半年全時,考試通過後才能修順序不變,提高實習獎助金
AI 與數位能力已有「AI 人才方舟計畫」「智慧教育師資培育聯盟」116 到 118 年推動 AI 融入師資培育,以上述兩項為基礎,納入 AI 倫理與學術誠信;推動全校型 AI 導入師資培育計畫
現職教師已有教師專業發展與在職進修措施推動「中小學教師教學創新行動計畫」;鼓勵師鐸獎得主帶職帶薪出國進修
教師證書、縣市教師甄選各縣市自辦教師甄選新聞稿沒有提到

調整後各項出自教育部即時新聞(2026-10-21)。

等待時間能不能真的縮短,還要看三件事怎麼排

  1. 第二次考試排在哪個月?上面推估在年底到隔年年初。補件截止如果早於拿到證明的時間,1 月底畢業的人可能趕不上;放榜和審查如果來不及接 2 月實習,原則上要等 8 月,除非教育部核准調整實習起訖。
  2. 實習的起訖跟著調整嗎?實習仍是半年,教師甄選多數縣市仍是一年一次、集中在 5 月底前後。第二次考試通過的人,實習結束時間如果剛好錯過當年教師甄選,等待可能只是從「考試前」移到「甄選前」。
  3. 公費生 20 萬元是新增還是重申?媒體在 2026 年 7 月已報導公費生生活津貼自前一年 8 月起調高,每年約可領 20 萬元。這次是再加碼,還是重申既有措施,要等教育部說明。

資料來源

  1. 教育部即時新聞,〈鄭英耀部長引領師資培育新方向 攜手培育具教育愛、專業力及未來力的教師〉,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2026-10-21。www.edu.tw
  2. 《師資培育法》第 8-1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4 條、第 15 條、第 22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 2 條、第 5 條、第 7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4.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 5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5.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 7 條(2026-07-21 修正)。全國法規資料庫
  6.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8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7. 國立臺南大學,115 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國民小學師資教學演示能力檢測簡章(教育部備查文號臺教師(四)字第 1150058296 號)。國立臺南大學
  8.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放榜〉,2026-07-29。depart.moe.edu.tw
  9.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試務行政組),〈公告116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日期為6/13(日)〉,2026-08-10。教師資格考試網站
  10. 國立中興大學,115 年度偏遠地區中等學校師資教學演示相關公告。國立中興大學
  11. 教育部,《113 學年度師資培育統計年報》,表 2-1 教師資格考試應考、到考與通過人數。
  12. 各縣市政府,115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簡章。
  13. 聯合報,〈因應少子化、教師荒 教育部拋公費師培新制7月底上路〉,2026-07-21。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