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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荒:解方組合與推進工作流
本頁由財團法人為台灣而教教育基金會彙編。|初版 2026-08-14.最後更新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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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用這份:既有四份產出回答「問題有多大」,這份回答「那要怎麼辦」。§壹是診斷共識,§貳是解方矩陣(依權責分層:立委看法律與預算欄、行政對口看行政命令欄),§參是「別做什麼」,§肆處理一個對外會被打的論述矛盾,§伍是權責分工與制度時程。
資料紀律:本檔所有國際數據都經過第二輪獨立查證,來源連結在 §附錄一。第一輪查到、第二輪沒通過的,一律刪除而非加保留語——刪掉的清單公開列在 §柒,因為「我們刪了什麼」本身就是可信度的一部分。
零、如果只講三句話
一、解方要對準成因。審計部在對教育部主管 111 年度單位決算的評估意見中推論,偏遠地區代理教師比例攀升的成因,是少子化下縣市為避免超額而控留編制內職缺、改以代理補缺,並建議「允宜研謀改善」。這個成因指向需求端的制度誘因,而目前多數訴求集中在供給端——供給端的努力若沒有需求端配合開缺,新培育的人力仍可能回到代理池。
二、國際上最稀缺的東西,剛好是我們已經在做的。德國側門入職推行十餘年,Gehrmann 在 2025 年的國際比較專書裡直言「與傳統師培路徑的實證比較幾乎不存在」;有獨立研究機構做出明確效果評估的是少數,英格蘭的 NFER 與美國的 Learning Policy Institute 是其中兩例。而日本文部科學省的「教師不足」實態調查,是少見把缺額做成同口徑可比數字的作法——⚠ 它也只做過兩次(令和 3 年度與令和 7 年度,相隔四年),即便如此,已足以支撐官方自己做出跨次比較。台灣連一次都沒有,我們手上的教甄缺口彙整就是民間版。把它年度化,是成本最低、也最站得住的一步——而且那是連日本都還沒做到的事。
三、同一句「解決師資荒」,在不同層級是不同的工作。立法端處理的是法律、預算與監督;中央主管機關能運用的是行政命令與作業程序;地方主管機關掌握的是開缺決策、聘期執行與加給落實。把權責層級標清楚,各方才知道哪幾項是自己接得住的——這也是本文件把每項解方都標註權責的原因。
壹、第一步是分辨缺的是哪一種
國際組織沒有共同命名的標準分類法——這一點本身經過查證,不要對外宣稱有所謂 attract–prepare–retain–deploy 的固定術語。最接近可用的是 OECD《Education Policy Outlook 2024》的三分類:擴大師資人力池(increasing the pool of teachers in the workforce)、把教師配置到最需要之處(better allocating teachers where they are needed most)、提升教職吸引力(making teaching more attractive)。
三個組織的共同起手式是同一件事:先問缺的是哪一種。
UNESCO 與教師工作小組《Global Report on Teachers》(2024)第 53 頁明講,生師比是全國平均值,「會掩蓋區域與學校間的相當大差異」,而且「它不是班級規模的量度」,也常因納入兼任教師而低估整體負擔。
台灣對照(國內數據出處見 §附錄一之二):
| 短缺類型 | 台灣是不是這一種 | 關鍵證據 |
|---|---|---|
| 總量不足 | 證據未顯示 | 依《師資培育法》累計核證師資 230,213 人、師資儲備人員 75,159 人。⚠ 這是累計存量、不是可用人力(含已退休、已轉職、高齡者),與本文件 §參 警告三所指的問題屬同一類數字,不足以單獨證明「沒有總量不足」。要判定總量,需改看逐年新增核證數與退休數的流量對比 |
| 學科錯配 | 是,且嚴重 | 115 學年國中理化已放榜 17 縣市 238 缺僅錄取 143 人,14 縣市招不足額 |
| 地區錯配 | 是,且結構性 | 偏遠地區國小代理教師比率 111 學年 25.84%,全國同期 16.58% |
| 資格缺口 | 是 | 112 學年國小普通班無證代理 8,998 人(與合格代理 22,500 人為不同口徑,不可相加) |
| 留任問題 | 是(限定於偏遠) | 偏遠地區編制內教師流動率高於全國。⚠ 流動率含介聘調動,調離者未必離開教職,故此格證明的是「偏鄉留不住」,與上一列的地區錯配同源;不足以推論全國性的教職留任危機 |
| 短期代課覆蓋 | 待查 | 國內查無可用統計 |
這張表的用處,是把「師資荒」拆成六個各有主管單位的具體問題,也說明了為什麼「儲備師資七萬五千人」與「理化招不到人」可以同時存在——前者是累計存量,後者是特定學科的當期缺口。
⚠ 三種「代理教師」口徑不可混用:合格代理 22,500 人(師培年報,限持證者)/國小普通班無證代理 8,998 人(立委索資)/長期代理 30,988 人(含無證)。師培年報明確自陳未涵蓋無教師證者。對外擇一並標明口徑。
貳、解方組合矩陣
| 編號 | 一句話 | 權責層級 | 成本 |
|---|---|---|---|
| A1 | 公開開缺率,讓治理可問責 | 中央+地方 | 小 |
| A2 | 代理勞動條件止血包 | 中央+地方 | 小到中 |
| A3 | 把缺口實證年度化 | 民間+中央 | 小 |
| B1 | 偏鄉小校保障人力 | 中央 | 大 |
| B2 | 師培量、公費與資格管道 | 中央+師培端 | 待估 |
| B3 | 定向處理薪資與風險結構 | 中央+地方 | 待估 |
| C1 | 第二所師培大學合作+浸潤式培育 | 民間 | 視方案 |
| C2 | 國中理化師資培訓品牌 | 民間 | 視方案 |
| C3 | 留任支持系統的實證輸出 | 民間 | 視方案 |
A 層止血(一年內,多為執行面與行政命令)→ B 層治本(三到五年結構工程)→ C 層民間自己做。法規層級:法律用《》、行政命令用〈〉。
A 層:止血
A1 把「開缺率」變成公開可問責的數字 ⭐ 最關鍵
- 內容:要求教育部逐縣市公開「編制員額 vs 實際開出正式缺數」,讓控留從縣市內部的財務決定,變成公開可比的治理指標。
- 權責:中央行政措施(統計公開不必修法)+地方(開缺決策在縣市)。
- 成本:小:資料本來就存在,只是不公開。
- 要一起解決的難題:控留員額對縣市而言是因應少子化超額風險與退撫負擔的財務調節手段,公開之後,縣市需要的是配套而不只是揭露——例如超額教師的介聘消化管道、開缺與退撫負擔的分攤設計。這一項若只做揭露而不談配套,地方政府很難支持,也不該期待他們支持。中央端則須先處理「開缺率」的統計口徑(分母是編制員額、出缺數還是核定缺額),否則各縣市各算各的。
- 國際對照:澳洲新南威爾斯州逐年公開區域、農村與偏遠學校的教師職缺數——2023 學年開學第一週 1,241 個,2024 年降至 938 個。⚠ 兩個限制要講清楚:①NSW 公開的是職缺數,與本項主張的「開缺率」是不同指標;②職缺下降無法歸因於公開本身,該則官方新聞稿標題亦自陳「More to do」。此例證明的是「逐年公開可行且有人在做」,不是「公開就會改善」。
- 為什麼放止血層:這是本組解方中最直接對準審計部所指成因的一項,而第一步(建立統計口徑並公開)成本相對小,且既有的教甄缺口彙整方法可以延伸運用。
A2 代理勞動條件止血包(三件,都不必修法)
- A2-1 全年聘的執行率查核:全年聘自 112-08-01 起已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5-2 條的法定通例,不是地方福利。但各縣市是否準時核發聘書、無縫銜接,查無執行率資料。訴求不是修法,是要教育部拿出數字。 ⚠ 兩個坑:①舊的「全年聘縣市名單」口徑存疑,對外禁用;②「代理教師都是全年聘」講得太滿——學期中補進者、代課教師、未滿三個月者都不在保護範圍。
- A2-2 敘薪數位化與年資可攜:政府自己的 WebHR 印得出敘薪通知書,卻要三萬名代理教師自留紙本證明年資。114-08-01 起合格代理職前年資比照專任提敘,需求正在高點。對口人事總處。
- A2-3 甄試時程提前+區域整合甄試:一種可行的分工是由中央建置統一報名與志願填報系統、複試仍回各校,以緩解跨縣市重複報名使末輪縣市人才被搶先的情形。國內先例是中區聯招。⚠ 系統建置與跨縣市協調的實際成本須由主管機關評估,本文件不預設其規模。 國際對照:日本文部科學省在 2024 年的通知中,把隔年度教師採用選考第一次考試的「標準日」訂為 2024 年 6 月 16 日,較長年多在 7 月舉行提前約一個月,理由與台灣完全相同——讓應屆生更早確定出路、與其他行業求職期程錯開。日本另有 53 個都道府縣與指定市已撤除應試年齡上限。 這是台日各自發現、方向一致的低成本作法,說服力強。
- 成本:小到中。阻力:A2-3 的障礙是國中小屬地方職權、聘用權在學校。
A3 把教甄缺口實證年度化
- 內容:逐年更新 22 縣市逐科缺額與從缺換算,變成年度固定產品。
- 這不是解方本身,是所有解方的問責基礎——沒有逐年可比序列,明年誰也說不出政策有沒有效。
- 國際對照:日本文部科學省「教師不足」實態調查,涵蓋公立小學、國中、高中與特別支援學校四校種,並同時調查始業日與5 月 1 日兩個時點。⚠ 它不是年度調查——迄今僅令和 3 年度與令和 7 年度兩次,相隔四年。 同口徑、同時點的四年變化(四校種合計、5 月 1 日時點):令和 3 年度(2021)2,065 人、不足率 0.25% → 令和 7 年度(2025)3,827 人、不足率 0.45%(小學 1,699、國中 1,031、高中 508、特別支援學校 589)。 ⚠ 引用時務必鎖定同一口徑:同一次調查中,令和 3 年度始業日四校種合計為 2,558 人(0.31%),其中公立小、國中單列為 2,086 人(0.35%)。2,086 是「始業日×小中」的子集合,不能拿去跟 2025 年的四校種數字相比(本文件初稿即誤用此數,第三輪開調查原件才更正)。 ⚠ 這組數字的分母要一起講清楚。不足率的分母是各都道府縣・指定都市教育委員會自行核定並填報的「配当数」(計畫配置數),不是《義務標準法》等法令算出的法定編制數——兩次調查都主動聲明「本調査における『教師不足』は、義務標準法等に基づき算定される教職員定数の標準に対する教師の配置状況を指すものではない」,並把法定編制的充足率另欄並列(令和 3 年度 101.8%、令和 7 年度 100.9%)。因此它量的是「地方政府有沒有兌現自己訂的配置計畫」,不是「法定應配置人力有沒有到位」,兩者在論述上不可互換。由此有三項限制:①分母逐年由各教委自訂,若某年度下修配置目標,不足率會因分母縮小而「改善」;②配当数含都道府縣與指定都市自行增置的定數、不含市町村自行增置者,68 個申報單位之間基準不完全一致;③令和 3 年度明載「實際配置超過原訂計畫時,不足數逕記為 0」,這個計算折疊只會讓不足率好看、不會讓它變差。 🔴 但這不動搖本項主張。我方要的是「把缺額做成同口徑、可跨年比較的官方數字」這件事本身,而文部科學省也正是據此自行做出跨次比較(令和 7 年度報告:23 個自治體改善、43 個惡化)。台灣目前連一個可比的官方分母都還沒有。 這正是本項的重點:日本只做了兩次,就足以讓官方自己做出可信的跨次比較;台灣一次都沒有,連「今年比去年缺得多還是少」都答不出來。本項主張的年度化,是連日本都還沒做到的事。
- 成本:小。隱形瓶頸:榜單為掃描檔,數字須人工核對頁面影像。
B 層:治本
B1 員額編制的師資比——走「課師比」路線
- 內容:〈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一年兩修,動的始終是行政人力,「每班教師數國小 1.65 人/國中 2.2 人」與偏遠 31 人門檻未動。TFT 的切入不是跟進都會小班化,而是偏鄉小校保障人力+課師比論述:呈現「一位偏鄉教師要跨幾科、幾個年級」。
- 權責:本準則屬中央法規命令,修正程序不需經立法院三讀,這使它的時程可能比修法快。
- 成本:大,且本文件目前無法估算量級。調整每班教師數涉及全國性經常性人事費,⚠ 在提出具體數字(1.65 調至多少、全國增加多少員額、年增多少預算)之前,這項主張在財政對話中難以進入實質討論。補上這組估算,是本項推進的前置工作。
- 排擠風險:都會小班化與偏鄉保障目前被包在同一套修法主張裡,但兩者的資源方向不同。若預算有限而優先落實都會小班化,偏鄉小校的員額保障有被稀釋的風險。本會的立場聚焦在偏鄉保障這一半,與其他團體的主張並行而不相互取代。
B2 師培量、公費與資格取得管道
- ㋐ 檢討 93 學年減量方案的核定量是否仍合理(附前提:先處理轉化率,否則擴量只是擴備胎)。 國際對照(兩個方向相反的鏡像,照實並列):智利 2016 年《教師生涯法》(Ley 20.903,2016-03-04 制定、04-01 公布)建立教師專業發展系統並提高師培門檻,其後供給緊縮——與台灣 93 學年減量的路徑相似;⚠ 但「提高門檻導致短缺」的因果方向查無定論,只能引用成因相似,不能寫成因果。
- ㋑ 公費往「中央儲備公費生」方向,但盯緊違約金 1.5 倍是否嚇跑報名者。
- ㋒ 無證代理進修學分班:放寬三年四學期門檻、開放自費、就近開班。
- 要一起解決的難題:這是各方立場差距最大的一項,見 §肆。
- 可能的共同推動者:師培大學。學分班的開設與它們的招生規劃直接相關,異地開班亦有前例,適合由師培端與主管機關直接討論開班可行性。
B3 教職吸引力的薪資與風險結構
國際證據對這一格的答案,比原本以為的更明確,而且方向是「別指望通案加薪」:
- UNESCO《Global Report on Teachers》(2024)第 88 頁:「提高薪資與提供誘因雖是提升教職吸引力的重要槓桿,但兩者都不是師資短缺的速效解方或即時對策。此外,政策效果可能要數十年才會顯現。」
- 英國國家教育研究基金會(NFER)2023 年評估:2023/24 年度 6.5% 的教師加薪,「單靠它不太可能對長期師資供給造成顯著整體差異」,並特別點名物理、電腦、數學、化學的供給風險。
- 但「教職相對薪資偏低」是跨國共同現象,不是台灣獨有:OECD《Education at a Glance 2024》Table D3 顯示,教師實際薪資相對於同等高等教育學歷全職勞工(25–64 歲),OECD 平均為國小 81%、國中 84%、高中 88%。⚠ 這是 OECD 平均、不是台灣數字,用途是建立「外部勞動市場競爭力」的檢核視角,不可直接推論台灣的落差幅度。
可用的正面工具是「定向」而非「通案」:
- 英格蘭的 Targeted Retention Incentive——鎖定任教化學、電腦、數學、物理,且在弱勢學校(依 Pupil Premium 資料判定)任教未滿五年者,年給 £3,000 至 £6,000(稅後)。
- NFER 對師培獎助金的評估結論:因獎助金提高而額外投入師培的人,「其完成培訓、進入教職與留任的比率,與同期其他教師相當」——換句話說,用錢誘導進來的人,品質沒有比較差。這是少數有嚴謹評估背書的正面結論。
對台灣的意義:軍公教通案調薪抵不過產業落差是已知的。理化缺口若要動,方向是學科別/困難學校別的定向加給,不是再一次通案調薪。這會撞上單一薪俸制的公平性爭議,政治成本高,建議先備論述、不急著開戰線。
⚠ 誠實補一句:UNESCO 報告舉的甘比亞偏鄉津貼個案顯示,津貼「成功提高了偏遠地區合格教師的到位,但並未帶來學生平均表現的改善」。這是單一國家個案,不是普遍結論;報告本身也說這類因果評估研究仍然稀少。
C 層:民間可以自己做
- C1 第二所師培大學合作+浸潤式培育:對供給端唯一操之在己的動作。
- C2 國中理化師資培訓品牌:國中已不分科,理學院修普物普化即可取得中等教師證。這是薪資結構動不了之下唯一的繞道,但要先過內部「業務向上延伸到國中」的策略決定。
- C3 留任支持系統的實證輸出:本會教師調查已指出生活支持是最穩定的留任因子。 國際對照:歐盟執委會 2026 年 6 月發布的《The teaching profession in the EU》指出,支持性的工作條件「與工作滿意度、福祉及留任高度相關(strongly correlated)」。⚠ 用的是相關而非因果,不可寫成「導師制已被證明造成留任」。
參、三個國際明確的警告——別做什麼
這一節的作用是擋掉「聽起來合理、實作後出問題」的提案。國際組織對這幾件事的態度相當一致,值得在設計方案時先納入考量。
警告一:只加薪、或只發一次性獎金,處理不了急性缺額
UNESCO 與 NFER 從框架端與實證端得到同方向結論(原文見 §貳 B3)。 用法:當有人主張「加薪就好了」,這是現成的反駁材料;同時它也提醒我們自己,別把訴求全押在待遇。
警告二:把降低門檻、替代管道當成常態補缺機制,會出事
聯合國祕書長教職高階小組《Transforming the teaching profession》(2024)建議第 19 條,原文是這樣寫的:
“Governments should immediately begin phasing out the use of contract teachers and the hiring of unqualified personnel to fill teacher shortages. Policies should seek to train persons working under such arrangements to become qualified teachers, including through recognition of previous experience and accreditation of the necessary skills and competencies for effective performance in educational work.”
(政府應立即開始淘汰以合約教師與聘用未具資格人員來填補師資短缺的作法。政策應設法讓在此類安排下工作的人員接受培訓成為合格教師,包括採認其先前經驗、並認證其有效執行教育工作所需的技能與能力。)
現場印證:德國的側門入職(Seiteneinstieg)占新聘教師比率,依常設文教部長會議(KMK)官方統計,2023 年為 11.9%(4,183 人)、2024 年為 12.7%(4,114 人);東德各邦遠高於此——2023 年薩克森-安哈特 53.4%、布蘭登堡 48.2%、梅克倫堡-前波美拉尼亞 37.6%。而這條路走了十餘年,Gehrmann 在 2025 年的國際比較專書中寫下:「與傳統師培路徑的實證比較幾乎不存在(Empirical comparisons with traditional study are almost non-existent)。」
用法:這條看起來像在打學分班主張,其實不是——見 §肆。但它確實要求我們:任何擴大管道的主張,都必須同時寫明資格完成路徑、實習與導師、待遇與轉正保障,並預先建立評估機制。德國的教訓是「十年後還說不出有沒有效」。
警告三:用全國總師數或生師比宣稱沒缺人,是錯的
UNESCO 報告第 53 頁明講生師比不是班級規模的量度、會掩蓋區域與校際差異,且常因納入兼任而低估負擔。 用法:這直接反駁「儲備師資七萬五千人,哪來的師資荒」——質詢與媒體場上最可能遇到的反問,國際文件是現成的擋箭牌。
備而不用:績效獎金
世界銀行《Successful Teachers, Successful Students》指出,一份統合分析發現,在經嚴謹評估的績效獎金方案中,27% 出現作弊或為考試而教等次佳效果,近 55% 未能撐過評估期,而持續下來的方案裡只有智利看到對學生成就的正向顯著結果。 ⚠ 母體是「經嚴謹評估的方案」,不是全球所有績效獎金方案,簡化會誇大。台灣目前沒有這類提案,備而不用。
肆、必須先縫好的內在矛盾:資格與待遇不是在打架
問題:我們同時主張「讓無證代理透過學分班就地取得資格」(看起來是降門檻)與「代理教師待遇比照正式」(提高這個身分的報酬)。教師團體會把這組合定性為「一邊廉價化教職、一邊獎勵不考教甄」,而他們手上有低錄取率的教甄當公平性憑據。這面牆繞不過去。
國際框架給了縫合的語言。關鍵是把兩件事分開:
| 降低進入「完整合格路徑」的門檻 | 讓未合格者直接站上講台 | |
|---|---|---|
| 例子 | 法國自 2026 年考試梯次起,教師甄選開放具學士(Bac+3)者報考,並自 2026 學年起新設「國小師資學士(LPE)」;日本撤除甄選年齡上限 | 台灣現況的無證代理 8,998 人 |
| 國際立場 | 可行的政策選項(⚠ 法國太新,尚無成效數據,且過渡期 Bac+3 與 Bac+5 並行) | 高階小組建議第 19 條主張立即開始淘汰 |
縫合後的論述:這裡主張的不是降低門檻,而是收掉「長期以無證人力補缺」這個既成現況。而收掉它的方法只有兩種:一種是讓現有人力離開(偏鄉現場難以承受),一種是讓現職者取得資格。建議第 19 條處理的正是後一條路——在停止以無資格人力常態補缺的同時,讓在此類安排下工作的人受訓成為合格教師,並採認其先前經驗。
依此,「資格取得」與「勞動條件保障」就不是相反方向,而是同一個過程的兩半:把臨時性人力轉為正式合格人力。要消滅的是「無證代理」這個類別本身,而不是讓它永久存在。
⚠ 本文件的解方矩陣裡,勞動條件這一半目前落在哪裡:A2 的三項(全年聘執行率查核、敘薪數位化與年資可攜、甄試時程)屬執行面保障,偏教條例 §7 的久任獎金屬立法端。矩陣中沒有「代理待遇全面比照正式教師」這一項——這是有意的:在轉正路徑尚未確立前,全面比照容易被理解為讓這個類別長期存在,與上述收斂方向不一致。若日後要提出,宜與「無證代理歸零」的時程綁定,作為過渡期保障而非永久制度。
肆之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專聘教師,與這條國際規範相容嗎
這個問題一定會被問,所以正面回答。《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7 開放專聘教師不限具教師資格(即開放無證代理教師擔任),表面上與建議第 19 條「立即開始淘汰聘用未具資格人員填補師資短缺」方向相反。
本會的立場是兩者相容,理由在草案的設計本身:
| 建議第 19 條要求 | 草案的對應設計 |
|---|---|
| 不得成為常態補缺機制 | §7 專聘再聘最多以六年為限,是有期限的過渡安排,非永久身分 |
| 讓現職者受訓成為合格教師 | §8 放寬進修資格:各校獨招之無證代理,三年內服務滿四學期即可參加師資職前課程,並要求課程形式配合偏鄉教師特性(線上遠距、公假配套) |
| 採認先前經驗 | §8 以「服務滿四學期」作為進修資格,即以現場年資折抵門檻 |
| 改善其勞動條件 | §7 將無證專聘教師納入久任獎金保障 |
也就是說,草案要處理的是一個既存事實:全國已有 8,998 名無證代理教師在偏鄉與各地現場任教(112 學年國小普通班),而現行法要求專聘教師須具教師資格,導致該制度形同空殼。草案的方向是把這些人納入有期限、有進修路徑、有勞動條件保障的制度,而不是讓無證聘用繼續留在制度外。
但這個相容性不是自動成立的,它取決於三件事有沒有做到。本會把這三項列為對草案的守門條件:
- 六年上限之後的銜接要有交代。六年期滿仍未取得資格者如何處理,目前草案未見規定。若無銜接設計,六年上限就只是把問題延後。
- 進修不能只是「得參加」。§8 放寬的是資格門檻,但未要求專聘期間必須完成職前課程。若進修僅為權利而非條件,六年後仍可能維持無證狀態——那就會變成建議第 19 條所警告的常態化。本會主張應設完成率追蹤與輔導機制。
- 學校獨招者自費進修是實質障礙。主管機關招聘者全額補助、學校獨招者僅開放自費,而偏鄉小校獨招比例高。這道成本差會讓最需要的人最難取得資格。
⚠ 兩個必須誠實標註的地方: 1. 上述相容性論證是本會的主張,援引建議第 19 條為參照依據,不可寫成「聯合國支持我國的專聘教師制度」——高階小組的建議是對各國政府的一般性建議,並未針對任何國家的個別法案表示意見。 2. 建議第 19 條的 “contract teachers” 也包含具教師資格的一年一聘代理,不只無證者。這條規範同時指向「不宜讓代理教師這個類別長期存在」,方向與本會主張的轉正一致,但引用時不宜只截取對己方有利的半句。
肆之三、這些主張對現職正式教師的影響
前面兩節談的是與教師團體立場差距最大的部分,但差距不等於對立。本組主張裡有幾項對現職正式教師是直接有利的,也有幾項會帶來實際壓力,一併說明比較公道:
方向一致的部分 - B1 偏鄉小校員額保障與教師團體長期主張的方向相同。偏鄉教師跨科、跨年級、兼任行政的負擔,正是員額不足的直接後果。 - A2-3 甄試時程提前與區域整合降低的是重複報名與末輪縣市無人可用的問題,對正在應考的準教師與流動中的教師同樣有利。 - A1 若成功,正式缺會增加——這對師培生、代理教師與希望介聘回鄉的正式教師,都是機會的擴大。
會帶來壓力、必須一起處理的部分 - A1 的另一面是超額風險。縣市控留員額本來就是為了避免少子化下的超額;要求開缺而不同步處理超額消化,壓力會落到現職教師身上。這是 A1 必須配套介聘管道與超額保障的原因,不是附帶條件,是成立條件。 - 資格取得管道放寬對通過教師甄選進入現場的教師而言,涉及專業資格的公平性。本會的回應是 §肆之二 的三項守門條件——過渡安排必須真的通往合格,否則對誰都不公平。
還沒有答案的:8,998 名無證代理中,若有人在期限內無法完成資格,如何處理?把人請離現場,偏鄉的課立刻沒人上;讓人留下,就是本文件反對的常態化。這一題目前無論國際規範或國內草案都沒有給出完整答案,本會亦然,列此以待討論。
伍、權責分工與制度時程
五之一、本組解方涉及的權責單位
| 單位 | 其主管的相關事項 | 可運用的法制工具 |
|---|---|---|
| 立法委員辦公室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預算之審查與監督;相關法律之修法權 | 質詢、預算審查與附帶決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定之文件調閱 |
|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 師資培育政策、公費生制度、資格取得管道(含學分班) | 行政指導、行政規則之訂修 |
| 國教署 | 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偏遠地區教育相關業務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訂修;〈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之訂修(屬中央法規命令,修正程序不需經立法院三讀) |
| 人事總處 | 公務人員(含教育人員)敘薪與年資採計制度之數位化 | 行政作業程序(WebHR 系統) |
| 縣市教育局處 | 開缺決策、聘期執行、地域加給落實 | 地方教育行政裁量權 |
五之二、本議題的制度時程
- 9–12 月|立法院總預算審查期:立法委員行使質詢、主決議、凍結案等監督權之期間。部會預算編列作業多在此之前完成,臨時新增的訴求通常較難納入該年度總預算。
- 8 月中下旬~9 月初|開學師資到位期:開學前後為社會大眾對教師到位情形關注度較高的時點。目前已知的公開全國圖像,是各縣市教甄榜單彙整出的 22 縣市從缺數字;主管機關內部應有更完整的資料。
- 每年 4–6 月|當學年度教甄季:下一個可用來觀察逐年缺額變化、驗證前述解方是否產生成效的時點。
五之三、成功指標
| 解方 | 指標 |
|---|---|
| A1 | 逐縣市「開正式缺數/編制出缺數」是否公開;偏遠代理比率是否止升(111 學年基線 25.84%) |
| A2-1 | 教育部能否交出執行率數字(第一年的指標是「有沒有數字」,不是數字多好看) |
| A2-3 | 甄試完成日中位數是否提前;末輪縣市從缺率是否下降 |
| B1 | 下次準則修正是否觸及師資比或 31 人門檻(一年兩修都沒動,這是明確觀察點) |
| B2 | 學分班開班縣市數;非山非市代理是否納入資格 |
| 總體 | 國中長代占比、理化未足額率、從缺總數的逐年序列 |
| 學生端 | ⚠ 目前一項都沒有,這是本組指標的缺口。上列全是投入面(開缺、聘期、時程、占比)。而本文件在 §貳 B3 引用的甘比亞個案正好警告過:合格教師到位了,學生平均表現未必改善。若不同步追蹤學生端,將無法回答「這些措施做完,偏鄉學生的學習有沒有變好」。建議至少納入:偏遠地區學生的基本學力表現、教師更替頻率對班級的影響、跨科/跨年級授課比率的變化 |
陸、現有訴求的重新檢視
與師資荒關聯較間接的:在地平台、行政計畫人力、區域專業人力。這三項回應的是「學校缺乏支持人力」,與「招不到教師」是相鄰但不同的問題,對三個趨勢的作用較為間接。此外,這三項與本會既有的服務方案性質相近(見下方利益揭露),為避免政策主張與方案推廣混淆,建議在師資荒這條線上另案處理。
被標低優先序但其實關鍵的: - 年資提敘:114-08-01 已上路,年資證明需求正在高點。優先序與實際戰場脫節了。 - 定期追蹤與公開:教甄缺口實證做的就是這一條,A1 也建立在「公開」上。而且這是唯一的差異化能力:別人有現場故事,只有我們有 22 縣市逐科數字。國際上這一類正是最稀缺的。 - 地域加給落實:已有法源、只差落實,是偏鄉留任誘因裡少數低成本高槓桿項。
現行訴求架構未涵蓋的:教甄與開缺制度、控留員額治理、甄試時程與區域整合。投入最多、資料基礎最完整的工作,目前落在訴求架構之外——這是架構該增修的訊號,建議新增「甄選與員額治理」一類。
利益揭露
為避免政策主張與本會業務混淆,一併說明:本會在師培管道(B2 學分班、C1 師培大學合作)與留任支持(C3)有自身的方案投入;上述「與師資荒關聯較間接」的三項,亦與本會服務方案性質相近。這些項目的政策主張與本會業務有重疊,列出供各方判斷時參考。A1、A2、A3、B1 則與本會業務無直接關聯。
柒、第二輪查證刪掉了什麼(公開列出)
初盤查到、第二輪未通過而已從本檔刪除的項目:
| 原本的說法 | 第二輪查證結果 | 處置 |
|---|---|---|
| 荷蘭 CPB 評估:投入補貼後學生算術/數學/語言表現未提升 | 誤引。CPB 原件是可行性研究,明文寫「尚未包含補助方案對基礎能力效果的結果」,效果分析要到 2025、2026 才做 | 刪除 |
| 荷蘭國小教師實質薪資 2015–2024 漲 16.3% | 以荷蘭文查 CBS/CPB/OCW 原始統計,查無能對應母體、期間與平減方法者 | 刪除 |
| 德國側門入職 10.5%(KMK 口徑) | KMK 原表無 10.5%;2023 為 11.9%、2024 為 12.7% | 改為正確數字 |
| 東德三邦 41%/37.4%/36.6% | KMK 原表為 53.4%/37.6%/48.2%(2023) | 改為正確數字 |
| 法國 2025 學年起門檻降到 Bac+3 | 實為 2026 年考試梯次起,且過渡期並行 | 改寫 |
| 日本給特法 2031 年達 10% | 兩種說法都對,差別是曆年與年度(2026-08-24 開已公布法律本文與國會立法研究文件確認)。法律附則按曆年逐年表列,令和 12 年(2030 年)為 9%,10% 自令和 13 年 1 月 1 日(2031-01-01)起適用;而該日仍落在令和 12 年度內,故文部科學省寫「令和12年度までに10%」同樣正確。初盤的「2031 年達 10%」並沒有錯 | 改為兩種口徑並列,並補上已公布法律本文為出處 |
| 法國 56% 中學至少缺一名教師 | 是 SNES-FSU 工會抽樣 893 校,非官方統計,且含高中 | 本檔未使用 |
| NCEE 稱韓國是少數無教師短缺的 OECD 國家 | 查無此原句。可替代者為 OECD《Education at a Glance 2024》韓國國別報告的窄陳述 | 本檔未使用 |
| 韓國 2023–2026 四年員額刪減數列 | 口徑不同:2025 年存在「教科教師調整數」與「臨時增額後淨額」兩種算法,2026 未找到教育部同表原件 | 本檔未使用 |
| 芬蘭赫爾辛基大學特教師培錄取率 4% | 以芬蘭文查招生統計,查無 | 刪除 |
| 高階小組建議涵蓋「11 個主題」 | 官方目錄實際為 9 個主題子節,查無 11 的出處 | 本檔未使用主題數 |
| 教育支出 GDP 6%/政府支出 20% 是高階小組提出的基準 | 原文寫明「as set out in the Education 2030 Framework for Action」,是重申既有承諾非原創 | 本檔未使用 |
| OECD 明確警告「不可把國際平均當因果效果」 | 查無明文原句 | 刪除 |
| OECD 高中教師 50 歲以上逾 40% | 查證工具只核到國小 34%、國中 36%,高中數字未能取得 | 不使用 |
| OECD 教師薪資國小 81%/國中 84%/高中 88% | 第二輪只確認 81–88% 區間;2026-08-14 人工核實 Table D3 後取得精確拆分,已回填 | 恢復使用 |
| 日本令和 3 年度調查「只涵蓋公立小學與國中、缺 2,086 人」 | 範圍描述錯誤。2026-08-14 開調查原件確認:該次調查本來就涵蓋四校種,2,086 只是「始業日×公立小中」的分項;四校種在始業日為 2,558、在 5 月 1 日為 2,065。錯誤來源是第二輪引用了大臣記者會見錄(該處只講小中),而非調查本體。與 2025 年 3,827 人正確可比的基準是 5 月 1 日四校種的 2,065 | 改為同口徑同時點對比 |
| TALIS 2018:感受壓力者中 49% 指「過多行政工作」是主要壓力來源 | 內容錯誤,不只是母體問題。2026-08-14 人工核實:49% 的正確指涉是「在自陳高壓的教師中,49% 表示壓力已顯著負面影響身心健康或工作與生活平衡」。第一輪把 TALIS 裡「行政工作為壓力來源」與「壓力造成的後果」兩件事併在一起 | 改為正確指涉 |
還有一個方法問題要自己招認:第一輪各國個案的「五分類」是派工指令指定的,不是從資料歸納出來的,因此它與國際組織那包五軸的吻合不算獨立驗證。這種自我實現的一致性很容易被誤當成強證據。
同源集中度:UNESCO《Global Report on Teachers》一份文件在本檔撐起三處論點(PTR、薪資非速效藥、甘比亞個案)。已挑有 NFER 平行佐證者為主,但若該報告出現爭議,這三處會一起受影響。
柒之二、可以用、但必須註明是誰說的(2026-08-14 補)
上面被刪的項目其實分成兩種,性質完全不同,處置也不該一樣:
第一種:查無任何可指認的來源主體——這種不能用,加註也救不回來。 荷蘭 16.3% 薪資漲幅、芬蘭 4% 錄取率、德國 KMK 的 10.5%、「NCEE 說韓國沒有教師短缺」、高階小組「11 個主題」。這些不是「二手」,是追不到源頭,或指名的機構根本沒說過那句話。標「根據某某」也沒有用,因為那個某某不存在。
第二種:有明確的說話者,只是說話者不是政府或中立研究機構。這種可以用,條件是把說話者、性質、時間一起寫出來,不要混進政府統計的表裡。
| 可用的素材 | 必須這樣標 | 適合放在哪 |
|---|---|---|
| 法國 2024 學年開學時 56% 的 collège 與 lycée 至少缺一名教師 | SNES-FSU 教師工會於 2024-08-30 至 09-05 對 893 所學校的抽樣調查(非官方統計,且含高中) | 說明「現場感受」時可用,不可與官方 3,000 個未補職缺並列成同一組數字 |
| 韓國 2023 學年削減 3,401 人、2024 學年 4,296 人 | 韓國 연합뉴스TV(韓聯社電視台)2024-02-12 報導 | 講「員額政策引發爭議」的脈絡可用;⚠ 2025、2026 兩年不要接上去,官方另有「教科教師調整數」與「臨時增額後淨額」兩種算法,串成四年數列會被抓 |
| 荷蘭「已有二十年對抗教師短缺的無效政策」 | AOB 荷蘭教師工會的評語(倡議方立場,不是評估結論) | 只能當「工會怎麼看」,絕不可寫成研究發現。⚠ 這一條與被刪的 CPB 誤引是同一個源頭,用的時候要特別小心別又滑回去 |
| 澳洲國家行動計畫「偏重招募面、對工作條件著墨不足」 | Grattan Institute 對草案的意見書(獨立智庫) | 用來平衡 NSW 職缺下降的正面數字,很好用 |
| 日本給特法調高津貼「無法解決現場過勞」 | 東京新聞社論(媒體立場) | 講「加薪不等於減工時」時可用 |
| 德國柏林某學年新聘教師「三分之二既無教師學位、也未主修任何學校科目」 | 柏林 GEW 教師工會發言 | 佐證側門入職的品質疑慮;旁邊要放 KMK 官方數字對照 |
通則:政府統計、獨立研究機構評估、倡議團體調查、媒體報導、社論——這五種東西的證據份量不一樣,放在同一份文件裡就要看得出差別。做法是在句子裡直接寫出主體與性質(「教師工會抽樣 893 校的調查顯示⋯」),而不是塞進註腳。讀者一眼看到「工會調查」四個字,自己就會調整信任程度;藏起來被發現,整份文件的可信度一起賠進去。
捌、還沒解決的問題
- A1 的地方自治爭點沒有現成答案。開缺決策屬地方權責,中央要求公開統計的界線在哪,需要法制上的討論;且如前所述,不同步處理超額消化,這一項不應該推動。
- B3 的定向加給要不要提,本文件沒有結論。國際證據支持定向優於通案,但會撞上單一薪俸制的公平性爭議,目前沒有具體的政治成本評估,貿然提出可能引發教師團體反彈。
- B1 欠缺成本估算,在補上量級數字前難以進入財政對話。
- 無證代理的期限內未完成者如何處理(見 §肆之三),國際規範與國內草案均未給出完整答案。
- 短期代課覆蓋這一格是空的——國際框架列為短缺類型之一,國內查無資料。私校與鐘點代課人力亦不在本文件視野內,而建議第 19 條的涵蓋範圍包含他們。
- 各國成效證據普遍薄弱,多數措施 2024–2026 才上路。「有國家這樣做」與「這樣做有效」是兩件事,本檔已盡量分開標示。
- 學生端指標尚未建立(見 §五之三),這是本組指標最大的缺口。
- OECD 高中教師 50 歲以上占比仍查無官方數字,本檔不使用(國小 34%、國中 36% 已確認)。
- 法國兩筆官方來源(教育部改革說明頁、Légifrance 部長令)對自動化工具回 403,疑為站方反自動化防護,待以一般瀏覽器人工確認可正常開啟。
✅ 已解決:OECD 網域 403 導致的四筆未核實項目,已於 2026-08-14 由本會人員親自開啟官方頁面逐筆核實,全部通過,並據以補回 Table D3 的薪資精確拆分、更正 TALIS 2018 之 49% 的指涉內容。
玖、偏遠地區:各國怎麼做(五國+加州,2026-08-24 新增)
本節盤點日本、韓國、澳洲 NSW+昆士蘭、英格蘭、挪威、美國加州六個管轄區專門為偏遠/離島/農村地區設計的教師留任工具。全部 17 項承重事實經兩輪獨立查證(第一輪 Codex 蒐集+第二輪 Claude sonnet 盲查),全數 CONFIRMED。
一句話結論
有嚴謹獨立評估的偏遠留任工具,幾乎都說效果有限或不顯著。唯一方向明確的是在地培育(grow-your-own),但規模極小、評估方法偏質性。台灣不該照抄任何單一國家,而該問:怎麼把幾種工具組合起來、並內建評估機制。
偏教條例三軸對照
以修法三項守門條件作分類:
軸 1:§7 期滿出路(綁約期滿,人去哪裡?)
| 國家 | 制度 | 期限 | 期滿出路 | 證據等級 |
|---|---|---|---|---|
| 韓國 | 〈교육공무원임용령〉§13-3② | 連續 3 年以上 | 斟酌本人希望轉出;本人不願者不適用(明文但書) | B |
| 加州 | 《Education Code》§44415.5 | 至少 4 學年、8 學年內完成 | 未完成→追償投入訓練成本 | A |
| 挪威 | 〈Forskrift om tilbakebetaling〉§50 | 連續 12 個月以上 | 無綁約——離開就停止減免,無罰則 | A |
| 英格蘭 | TRI(Targeted Retention Incentive) | 無明定年限 | 年度給付,離開即停,無追償 | B |
🔴 韓國不是「強制輪調反面教訓」:原文有明文但書「본인이 다른 지역으로 전보를 희망하지 아니하는 경우에는 그러하지 아니하다」(本人不希望轉調者不在此限)。正確框架是「即便寫了轉出條款也附退出權」。
軸 2:§8 進修——條件還是權利?費用誰扛?
| 國家 | 設計 | 費用 | 證據等級 |
|---|---|---|---|
| 加州 | 受補助者須完成 clear credential(含 mentoring/induction/PD) | 法條明文 "at no cost to the candidate" | A |
| 澳洲 RATEP | 四年制 BEd 在社區完成(JCU+TAFE 雙軌) | 政府全額資助 | A |
| 韓國 | 法律 §4「研習機會優先賦予與經費支給」 | 國家負擔(法律明文) | C |
⚠ 加州是唯一把「進修費用由誰扛」寫進法條本體的案例——偏教條例 §8 若要寫進修條件,"at no cost to the candidate" 是最乾淨的國際參考。
軸 3:招募培育成本分攤
| 國家 | 中央 | 地方 | 個人 |
|---|---|---|---|
| 加州 | 州款最高 US$40,000/人 | 前 $25,000 之 80% 配合款 | 0 |
| 澳洲 NSW | 州教育廳全額 | — | 0 |
| 挪威 | 中央全額(Lånekassen) | 0 | 0 |
| 日本 | 訂上限 25% | 地方自行吸收(岩手 6–18%) | 0 |
| 英格蘭 | DfE 全額 | 0 | 0 |
五國教師個人負擔一律為零。偏教條例若附加任何「教師自付」條件,在國際比較上會成為孤例。
獨立評估怎麼說
| 國家 | 制度 | 評估結論 | 出處 |
|---|---|---|---|
| 挪威 | 國小教師額外學貸減免 NOK 20,000/年 | 最大估計效果 0.67 個百分點,未達統計顯著,「不能確認制度增加措施區合格教師」 | Vista Analyse 2022 |
| 澳洲 NSW | 50% 租金補助 | 「對教師留任影響很小」 | NSW Auditor-General |
| 英格蘭 | MPRP(數學物理留任給付) | UCL 獨立研究 -23%;NFER 2025 再分析 -8.1%、不顯著 | NFER 2025 |
| 英格蘭 | LUP/TRI(定向留任誘因) | -6.3%、不顯著;TRI 新制因太近未納入評估 | 同上 |
| 加州 | Teacher Residency(全州) | 住院實習者通過率、留任率較高(⚠ 全州數據,非農村因果) | LPI 2026 |
| 澳洲 QLD | RATEP(社區本位師培) | 質性正面,截至 2019 近 200 名畢業生;規模極小 | TAFE QLD+同儕審查 |
→「有評估的幾乎都說效果有限」不是修辭,是逐筆清點後的事實。對台灣的政策建議:不要只抄工具、要同時建評估機制,避免做十年說不出有沒有效。
使用注意
- 英格蘭四項制度全部不以 rural/remote 為資格定義——用 EIA+弱勢指標。跨國並列時必須說明。
- 加州 §44415.5 只寫 "rural location" 四個字,未定義。LPI 全州研究不是農村因果評估。
- 日本五項制度全部 C 級(有法源,無獨立評估)——可列入盤點,不得進「因此台灣應該」句。
- Missouri 官網封鎖程式化存取(HTTP 403),整包不列入。
附錄一:完整資料來源
一之一、國際來源(全部經第二輪獨立查證)
| # | 主張 | 機關/文件 | 連結 |
|---|---|---|---|
| 1 | 缺額調查機制:令和 7 年度 5/1 時點缺 3,827 人(小 1,699/中 1,031/高 508/特教 589),缺額率 0.45% | 文部科學省〈令和7年度「教師不足」に関する実態調査〉(2026) | 官方來源+↗ |
| 2 | 令和 3 年度調查:涵蓋四校種;始業日合計 2,558 人(0.31%)、其中公立小中 2,086 人(0.35%);5 月 1 日合計 2,065 人(0.25%)、其中公立小中 1,701 人(0.28%) | 文部科學省〈「教師不足」に関する実態調査〉(2022-01) | 官方來源+↗ |
| 3 | 教師採用選考第一次考試標準日提前至 2024-06-16 | 文部科學省 6文科教第261號通知(2024) | 官方來源+↗ |
| 4 | 53 個都道府縣/指定市已無應試年齡上限 | 文部科學省〈令和5年度公立学校教員採用選考試験の実施方法〉第10表 | 官方來源+↗ |
| 5 | 給特法教職調整額自 2026-01-01 由 4% 調至 5%,其後按曆年每年遞增 1 個百分點(令和 9 年 6%、10 年 7%、11 年 8%、令和 12 年〔2030 年〕9%),自令和 13 年 1 月 1 日(2031-01-01)起為 10%。已公布法律附則逐年表列「令和十二年一月一日から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まで|百分の九」。⚠ 曆年與年度不可混用:文部科學省的表述是「令和12年度までに10%」,與上表並不衝突——日本年度自 4 月起算,2031-01-01 仍落在令和 12 年度內 | 眾議院公布法律本文(2025-06-18 公布);參議院事務局《立法と調査》第 474 号(2025-04-14)頁 85–89;文部科學省〈教師の処遇改善〉 | 官方來源+↗ / 官方來源+↗ / 官方來源+↗ |
| 6 | 師培獎助金誘導入行者的完訓/入職/留任率與同期教師相當 | NFER, The impact of training bursaries on teacher recruitment and retention(2023) | 官方來源+↗ |
| 7 | 6.5% 加薪單靠自身不太可能對長期師資供給造成顯著差異;並點名 physics/computing/maths/chemistry 四科供給風險 | Tang, S. & Worth, J., Policy options for a long-term teacher pay and financial incentives strategy, NFER(2023-07-12),Executive Summary 頁 i–ii 與 §1 頁 1(報告本體;同日新聞稿為其摘要) | 官方來源+↗ / 官方來源+↗ |
| 8 | Targeted Retention Incentive £3,000–£6,000,化學/電腦/數學/物理 | 英國教育部 GOV.UK 官方指引 | 官方來源+↗ |
| 9 | 同上,弱勢學校、任教前五年 | Explanatory Memorandum to The Education (School Teachers’ Qualifications) (England) Regulations 2024 | 官方來源+↗ |
| 10 | NSW 區域/農村/偏遠學校職缺 2023 年 1,241 → 2024 年 938。⚠ 口徑存疑,僅供背景參考:NSW 有官方公開的職缺統計資料集,但只到全州加總(Day 1 Term 1:2022 年 2,252/2023 年 2,174/2024 年 1,723/2025 年 1,294),查無區域別拆分的官方統計表;另 NSW 審計長報告的口徑為「2023 年 1 月、區域與偏遠學校 922 個編制內職缺」。三組數字定義不同、彼此不能互證,區域別數字目前只有新聞稿一個來源 | NSW 政府新聞稿(2024-02-20);NSW 官方職缺統計資料集 | 官方來源+↗ / 官方來源+↗ |
| 11 | 澳洲國家教師勞動力行動計畫細項:大學名額 A$159m(4,036 個聯邦補助名額)、獎助金 A$56.2m(5,000 份、每份最高 A$40,000)、High Achieving Teachers 增 1,500 名額 A$68.3m、工作量減負基金 A$25m、原住民語言 A$14.1m、教學品質微證照 A$10m、全國宣傳 A$10m。⚠ 「A$328m」這個總額不在行動計畫本體裡——計畫 PDF 全文查無該彙總句,它出自政府後續的預算補充說明文件;依 PDF 明列項目自行加總為 A$342.6m,那是計算值、不是官方總額。引用總額時請標明是後續預算文件的口徑 | 澳洲教育部《The National Teacher Workforce Action Plan》(2022-12),頁 7–9、15、17、21、24(官方檔案存檔快照);總額口徑見教育部 2023–24 年度預算補充說明文件;另有教育部長媒體中心發布頁 | 官方來源+↗ / 官方來源+↗ |
| 12 | 德國側門入職占新聘比率 2023 年 11.9%(4,183 人);ST 53.4%/BB 48.2%/MV 37.6% | KMK, Einstellung von Lehrkräften 2023, 表 1.7 | 官方來源+↗ |
| 13 | 2024 年 12.7%(4,114 人) | KMK, Einstellung von Lehrkräften 2024, 表 1.7 | 官方來源+↗ |
| 14 | 「與傳統師培路徑的實證比較幾乎不存在」 | Gehrmann, “Lateral Entry and Career Jumping into the Teaching Profession in Germany”, in Teacher Shortage i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Springer, 2025), pp.3–25 | 官方來源+↗ |
| 15 | 法國教師甄選自 2026 年考試梯次起開放 Bac+3;2026 學年設 LPE | 法國教育部〈La réforme de la formation initiale des professeurs〉(2025-03-28) | 官方來源+↗ |
| 16 | LPE 國家課程架構 | Arrêté du 9 septembre 2025, NOR MENS2521026A, Journal officiel 2025-09-18 | 官方來源+↗ |
| 17 | 智利《教師生涯法》Ley 20.903(2016-03-04 制定、04-01 公布) | 智利國會圖書館 BCN | 官方來源+↗ |
| 18 | 學貸減免與服務獎學金在誘因足以抵銷培育成本時可有效招募與留任 | Learning Policy Institute(2016) | 官方來源+↗ |
| 19 | PTR 不是班級規模的量度、會掩蓋區域與校際差異(p.53);薪資與誘因不是速效藥(p.88);contract teachers 無單一定義(p.61);甘比亞偏鄉津貼個案(Ch.4) | UNESCO/Teacher Task Force, Global Report on Teachers(2024) | 官方來源+↗ |
| 20 | 建議第 19 條:立即開始淘汰以合約教師與未具資格人員填補短缺;59 項建議、6 個 imperatives | ILO, Transforming the teaching profession: Recommendations of the UN Secretary-General’s High-Level Panel(2024) | 官方來源+↗ |
| 21 | 三分類:increasing the pool/better allocating/making teaching more attractive | OECD, Education Policy Outlook 2024, “Addressing teacher shortages” | 官方來源+↗ |
| 22 | 50 歲以上教師占比:國小 34%、國中 36%。教師實際薪資相對於同等高等教育學歷全職勞工(25–64 歲):國小 81%、國中 84%、高中 88%(普通高中 88%、技術高中 87%) | OECD, Education at a Glance 2024, Indicator D3 / Table D3 | 官方來源+↗ |
| 23 | TALIS 2018:50 歲以下教師中 14% 打算五年內離開教學崗位(此母體設定是為排除屆齡退休的統計干擾);全體教師中 18% 自陳承受極高壓力;在自陳高壓的教師中,49% 表示工作壓力已顯著負面影響其身心健康或工作與生活平衡 | OECD, TALIS 2018 Results, Volume II | 官方來源+↗ |
| 24 | TALIS 2024:約 23% 教師任職於校長認為合格教師短缺妨礙優質教學的學校,較 2018 增約 2 個百分點 | OECD, Results from TALIS 2024 | 官方來源+↗ |
| 25 | 五項原則;經嚴謹評估的績效獎金方案 27% 出現次佳效果、近 55% 未撐過評估期 | World Bank, Successful Teachers, Successful Students | 官方來源+↗ |
| 26 | 支持性工作條件與工作滿意度、福祉及留任高度相關。⚠ 引文出自執委會發布頁逐字轉述,報告本體的頁碼未能核對(出版頁的下載介面為動態產生),維持「單一來源」等級 | European Commission, The teaching profession in the EU – A comparative analysis building upon the TALIS 2024 results(2026-06-11;DOI 10.2766/3841850) | 官方來源+↗ / 官方來源+↗ |
| 27 | 教師地位建議書(規範骨架) | ILO/UNESCO〈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tatus of Teachers〉(1966,不具拘束力之國際建議書) | 官方來源+↗ |
| 28 | CEART 第 15 屆最終報告(2024-09) | ILO | 官方來源+↗ |
| 29 | 韓國:OECD 該年度未通報中學合格教師短缺(2022/23,21 個有資料國家中 18 國通報短缺,未通報者為韓國、希臘、土耳其)。⚠ 原文為 did not report a shortage,是「未通報」不是「沒有短缺」,兩者不可互換 |
OECD, Education at a Glance 2024,第 D5 章 Table D5.5(資料來自 OECD 2024 年 INES 教師短缺專案調查,僅涵蓋公立學前至高中);同報告韓國國別報告 | 官方來源+↗ / 官方來源+↗ |
✅ #21–24 屬 OECD 網域,自動化查證工具遭 403 阻擋,已於 2026-08-14 由本會人員親自開啟官方頁面逐筆人工核實:三分類措辭原文照錄、Table D3 薪資三學制拆分取得精確值、TALIS 2018 三個數字的母體確認、TALIS 2024 之 23%(2018 為 21%、升 2 個百分點)確認。人工核實同時更正了 49% 的指涉內容(見 §柒)。 ⚠ #27、#28 同屬 ILO/UNESCO 體系,不算兩個獨立來源。
一之二、國內來源
| 主張 | 出處 |
|---|---|
| 偏遠國小代理比率 111 學年 25.84% vs 全國 16.58%;控留員額成因 | 審計部對教育部主管 111 年度單位決算評估(2023-10) |
| 國中長代占比 113 學年 18.0% | 教育部統計處主題式互動統計圖表 |
| 合格代理 22,500 人/11.98%;核證師資 230,213 人;儲備師資 75,159 人 | 教育部 113 學年度(2024 年 8 月起)師資培育統計年報 |
| 無證代理 8,998 人(112 學年〔2023 年 8 月起〕國小普通班) | 立法委員辦公室向教育部索取之縣市別統計 |
| 115 學年(2026 年 8 月起)國中理化 17 縣市 238 缺錄取 143 人 |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115 學年度(2026 年 8 月起)國中教師甄選(理化科)簡章與錄取榜單,本會彙整 |
| 全年聘為法定通例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5-2(官方來源+↗) |
| 每班教師數國小 1.65/國中 2.2、偏遠 31 人門檻 |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
附錄二:法規層級標示
- 法律《》:《師資培育法》《教師法》《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智利《教師生涯法》(Ley 20.903)為該國法律。
- 行政命令〈〉:〈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 不具拘束力的國際建議書比照〈〉:〈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tatus of Teachers〉(ILO/UNESCO, 1966)。理由:它是建議(recommendation)而非公約(convention),對締約國無法律拘束力,性質接近行政指引而非法律,用《》會讓讀者誤以為是條約。
- 對外發布時依規則補全國法規資料庫連結與
data-level標記。